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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昌平法院发布典型案例 滑雪法律攻略抢先读

中国网12月20日电 12月19日,北京昌平法院召开涉滑雪纠纷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发布六起典型案例,给广大滑雪爱好者和经营管理者带来了一份“滑雪法律攻略”。数据显示,在昌...

中国网12月20日电 12月19日,北京昌平法院召开涉滑雪纠纷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发布六起典型案例,给广大滑雪爱好者和经营管理者带来了一份“滑雪法律攻略”。

数据显示,在昌平法院2018年至2023年审理的涉滑雪纠纷案件中,碰撞、摔伤导致的侵权纠纷占九成以上,滑雪场被判担责比例过半、初学者受害人占比高、受害人维权举证困难是近年来滑雪纠纷案件较为突出的特点。

“雪道也有‘交通规则’。”通报会上,昌平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潘幼亭指出,一些滑雪者防范意识不足,随意选择与其能力不匹配的中高级滑雪道,甚至为追求刺激而不佩戴使用滑雪护具。部分滑雪者还会出现像争抢雪道、盲目超越等违反运动安全规则的行为,这些都是滑雪事故多发的重要原因。

昌平法院在此提示,广大滑雪爱好者尤其是初学者要做足安全功课,选择有资质的正规滑雪场,聘请专业教练进行指导。运动前正确使用滑雪器材并佩戴防护器具,运动时选择适当的滑雪路线、滑行速度和滑行方式,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另外,滑雪运动意外伤害的发生具有瞬时性、多诱因性,如果不慎发生事故,除积极救治外,还应当保留现场影像、雪场门票、诊断证明等证据,以备后期维权之需。

通报会上,小汤山法庭庭长冯玉国、法官慕寿成通报了六起典型案例。其中一起因滑雪者摔伤未得到及时救援而引发纠纷的案件受到了大家的广泛关注。在该案件中,刘某于一日夜间购票到某雪场滑雪,并聘请教练进行一对一教学,在初级道向下滑行时不慎摔倒,经医院诊断为右桡骨远端骨折、右尺骨茎突骨折。刘某称自己摔倒很久后教练才发现并让家属找来救助人员,滑雪场现场监控设备设置不到位,没有在第一时间给予规范救治,也没有进行救援登记,但滑雪场对此不予认同。刘某遂诉至法院,要求滑雪场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20万余元。

昌平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刘某在接受一对一滑雪教学指导期间,滑雪场负有与保障滑雪初学者人身及财产安全相适应的注意义务。事故发生后,滑雪场进行救援表明其知悉事故发生,应合理预见与事故存在一定利害关系,但滑雪场未主动对事故进行登记,也未妥善留存事发时的监控视频。考虑到夜场滑雪视野有限,刘某称其倒地很久后教练才过来,系派人去找来救援人员而非救援人员主动发现施救,具有一定合理性。综合运动本身风险、双方当事人对案涉损害后果发生原因力大小等因素,法院酌定滑雪场赔偿刘某损失中的20%,刘某自行承担其损失中的80%,最终判决滑雪场支付刘某各项费用共计45324.44元。

“减少事故发生,滑雪场的规范经营必不可少。”昌平法院政治部副主任尹海萍主持通报会并作出提示。针对滑雪场一方,昌平法院还唿吁经营管理者应取得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按照相关标准建设场地及配套运营设施,对滑雪者进行充分的指导与培训。进一步完善事故的应急处置机制,配备专业的医疗救护人员及救援设备,设置监控摄像设备和负责日常巡逻的安全保障人员,一旦发生事故及时响应,积极主动履行救助保障义务。(来源:昌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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