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公告,将党参、肉苁蓉(荒漠)、铁皮石斛、西洋参、黄芪、灵芝、山茱萸、天麻、杜仲叶等9种物质纳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以下简称食药物质)目录。至此,甘肃省申报的党参、黄芪、肉苁蓉等3种物质正式纳入食药物质目录。
食药物质是指在我国传统饮食文化中,一些中药材在民间往往作为食材广泛食用,在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规范为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从2013年起,甘肃省卫健委就对当归、党参、黄芪、红芪、肉苁蓉等甘肃地产大宗特色中药材进行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等,并积极争取原国家卫生计生委支持纳入药食同源物质目录或审批为新食品原料。2020年,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党参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卫生健康委联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开展研究,收集多方意见和资料,结合甘肃省实际,制定了《甘肃省党参黄芪肉苁蓉等食药物质开展生产经营试点工作方案》,于2020年3月12日经报请省人民政府同意后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核定并获同意。同年11月3日,甘肃省制定印发了《甘肃省党参黄芪肉苁蓉等食药物质开展生产经营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在全国率先启动了党参、黄芪、肉苁蓉等食药物质的生产经营试点工作。试点期间,省卫生健康委制定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党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黄芪》《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肉苁蓉》以及对应的3项生产卫生规范标准。同时,连续3年专门制定党参黄芪肉苁蓉等3种物质的风险监测方案和配套的监管措施等。全省累计批准党参、黄芪、肉苁蓉试点生产企业60余家、研究开发200多个产品品种。经过两年多的试点,从风险监测中未发现外源性污染物对人群构成健康风险,食源性疾病监测中未发现引起相关症状或食源性疾病,也没有接到相关产品安全性的举报或投诉,食品安全风险可控,社会稳定风险较低,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将其正式纳入食药物质目录提供了依据和数据支持。
3种食药物质获批,将对扩大甘肃省党参、黄芪、肉苁蓉消费需求,延伸产业链条,壮大经营主体,激活市场潜力,促进特色产业多渠道发展,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以及推动全省中医药产业和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产生非常重要的影响。(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宣传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