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医保局获悉,近日,省医保局与省人社厅联合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已在全省统一执行。
据介绍,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总数增至3088种,其中西药1698种、中成药1390种,总数较2022年版增加126种药品。
为顺利推进国家新版医保药品目录执行,近期我省结合实际做好相关配套政策。
药品信息挂网“免申办”服务。新增国家谈判药品(含竞价药品)无需企业申请,定点医疗机构可及时通过平台采购相关药品,缩短药品进院时间。谈判药品的挂网价格不高于医保支付标准。
药品供应使用“两定点”发力。在定点医院端,建立院内药品配备联动机制,新版目录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提高谈判药品的配备数量;在定点药店端,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定点药店纳入谈判药品供应保障范围,提升农村地区、偏远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覆盖率。
患者购药报销“双通道”保障。将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中协议期内谈判药品(含竞价药品),以及协议期满转为常规目录管理的其他谈判药品,全部纳入我省“双通道”药品报销范围。(记者罗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