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药品监管部门全面加强节日期间药品安全监管,围绕重点品种、重点内容、重点区域,对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1353家,发现问题44项,警告15家。
日前,辽宁省药监局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药品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扎实做好节日期间药品监管工作,严防严管严控药品安全风险。辽宁省各级药监部门以疫苗、集采中选产品,以及感冒发热、冻伤、跌打损伤等药品为重点品种,以购进渠道是否合法、是否违规销售回收药、是否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网络销售是否符合规定等为重点内容,以城乡接合部、农村等为重点区域,深入排查防控药品安全风险,依法严厉打击药品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了全省药品市场经营秩序。(记者 邹欣芮 特约记者 郭睿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