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危重孕产妇救治体系技术评估方案》,提出2024年在全国全面启动危重孕产妇救治体系技术评估工作,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分级开展危重孕产妇救治体系技术评估;到2027年,基本建立较为完善的危重孕产妇救治体系技术评估机制。
《方案》包括工作目标、评估内容、评估方式、评估程序、组织实施等五部分内容。
《方案》提出,以体系评估为抓手,引导各地进一步完善危重孕产妇救治体系,强化孕产妇急危重症救治能力,提升危重孕产妇救治体系运行效能,持续提高母婴安全保障水平;重点评估母婴安全保障工作成效、危重孕产妇救治体系构建运行情况和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建设管理情况。
《方案》明确,评估指标由工作成效、危重孕产妇救治体系构建运行、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建设管理等3个方面28项指标构成。评估工作按照年度实施,以数据信息评估为主,结合必要的现场评估。
《方案》对组织领导、支撑体系、数据采集、结果应用、总结宣传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根据评估情况对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进行动态管理,并积极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探索建立评估信息和结果共享机制,强化拓展对评估结果的应用。(记者赵星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