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政局日前下发通知,进一步完善老年人能力评估复评及处置工作。根据通知,各区每半年将组织开展一次老年人能力评估抽查。通知提示,对因电话错误、地址不详或在京外居住、无故推迟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复评的,将暂停发放补贴。
2019年以来,本市建立了老年人能力评估制度。根据数年的实践,市民政局等部门结合本市实际,于2022年联合印发了《北京市老年人能力评估实施办法(试行)》,将评估主体由社会组织调整为执业医师、专业护士,并对评估流程和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根据实施办法,老年人能力评估结论分为四个级别:一级(重度)、二级(中度)、三级(轻度)、四级(正常)。评估为重度失能的老年人,每月可领到600元的失能护理补贴。
为加强评估结果数据监管,排查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中存在的风险隐患,确保财政资金发放安全,市民政局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老年人能力评估复评及处置工作的通知》,对复评工作特殊情况的处理等进行了明确。根据通知,各区要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抽查评估,每次抽查比例不低于本区当年评估为重度失能老年人数的5%。
需要提醒的是,通知明确,在复评过程中联系不到老年人或其家属的,在医院治疗但无法提供相关材料证明的,在京外居住不能复评的,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将暂停发放。待完成复评后,且评估结论为一级(重度)的,将恢复护理补贴发放,暂停期间的补贴将予以补发。自通知复评之日起连续一个月无故推迟或取消评估达3次的,也适用于上述措施。
通知要求,各区应结合养老服务管理信息系统预警提示功能,对评估为重度失能但存在信访举报或异常信息预警的,及时组织核查或开展复评。(记者王琪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