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据公众号“连云港发布”,为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江苏省连云港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政策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通知》包括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优化购房补贴政策、优化配建保障房异地建设费缴纳政策、优化落实新型住宅政策措施等四个方面7条内容。
在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方面,《通知》提到,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普通职工家庭单方缴存公积金的,公积金贷款额度由原来的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额度提高至80万元。二孩家庭额度单方缴存的提高至60万元,双方缴存的提高至100万元;三孩家庭额度单方缴存的提高至70万元,双方缴存提高至120万元;高层次人才最高贷款额度C类以上、D类、硕士(或副高职称、高级技师)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分别上调至130万元、110万元、70万元,夫妻双方可叠加使用。该规定暂定执行至2024年12月31日。
同时,支持使用直系亲属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在连云港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家庭首套新建商品房的,公积金缴存人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首付款。该规定暂定执行至2024年12月31日。此外,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在进一步优化购房补贴政策方面,《通知》提及鼓励团购商品房。企业、社会团体、群众自行组织团购商品房的,根据团购总房款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补贴。其中购房款2000万至5000万元(不含)的,给予不低于0.3%的资金补贴;5000万元至1亿元(不含)的,给予不低于0.5%的资金补贴;1亿元以上的,给予不低于0.7%的资金补贴。鼓励各区在市级补贴政策基础上,根据各自实际对购房群体给予额外补贴激励。
《通知》还明确,进一步加大国企对人才购房的优惠力度。对大专学历以上或中级职称以上人员购买国企商品住房的,由相关企业给予不少于5%的优惠。
在此之前,连云港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曾于今年10月17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住房消费活跃房地产市场的通知》。该《通知》曾提及加大人才购房优惠。对于使用人才购房券购买市属、区属国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住房的,在原有售房优惠的基础上再给予房价1%以上的优惠。鼓励其他房地产开发企业给予人才购房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