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

宁波16亿元挂牌两宗住宅用地,土地溢价率上限调至30%

11月20日,浙江省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甬土告〔2023〕01067号),拟采用拍卖方式出让两宗住宅用地。两宗地块分别位于鄞州区、海曙区,...

11月20日,浙江省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甬土告〔2023〕01067号),拟采用拍卖方式出让两宗住宅用地。

两宗地块分别位于鄞州区、海曙区,总出让面积为7.1311万平方米(7.1311公顷),计容建筑面积约16.36万平方米,起始总价约16.03亿元。

此次,两宗地块实行“限地价、摇号”方式出让。

按照出让要求,本次拍卖出让地块设定土地上限价格(溢价率不高于30%),当地块竞价未达到上限价格时,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当土地竞价达到上限价格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在此价格基础上通过摇号的方式确定竞得入选人。此前宁波地块出让要求,地块设定的上限价格为溢价率不高于15%。

中指研究院宁波分院总经理李嵩指出,本次竞拍规则有两大重大变化,其一:土地出让方式上由原来的“限房价和竞地价”调整为“推行商品住宅用地房屋销售指导价制度”,简而言之,实际销售价格可在指导均价基础上浮动。其二:土地出让的封顶溢价率由15%提高到30%。

具体来看,鄞州区YZ06-16-b2-A地块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及配套用地,土地面积3.3448公顷,计容建筑面积80275.2平方米,起始总价133457.52万元,上限总价173457.52万元。该地块位于鄞州区潘火街道 ,东至规划道路,南至规划道路,西至沧海路,北至杭甬高速防护绿地。

按照出让须知,该地块商品住宅毛坯销售指导均价为30000元/平方米,具体销售按宁波市商品住宅用地房屋销售指导价制度执行。本地块住宅应实行全装修交付,装修标准应当符合本项目预售许可时相关政策要求。

另一宗地块为海曙区HS18-02-04a地块,该地块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含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用地,土地面积3.7863公顷,计容建筑面积83298.6平方米,起始总价26811.74万元,上限总价34811.74万元。该地块位于海曙区古林镇,地块东北至规划道路,南至环城南路防护绿化带,西北至薛家南路。

按照出让须知,本地块用于安置的商品住宅用房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地上建筑面积不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的45%,项目开发建成后,用于安置的商品住宅用房由海曙区人民政府指定单位按10600元/平方米,对应的地下非人防车位按5万元/个的价格回购。竞得人须在出让合同签订前与海曙区人民政府签订《海曙区HS18-02-04a地块开发建设监管和回购协议》,地块具体开发、建设、回购、违约责任等按照该监管协议执行。

按照公告,海曙区HS18-02-04a地块拍卖时间为2023年12月12日;鄞州区YZ06-16-b2-A地块拍卖时间为2023年12月19日。

据中指研究院监测数据,近期全国多地对土地拍卖相关规则进行了调整,自10月以来,22个集中供地城市中,有21城已发布涉宅用地公告。新挂牌地块取消地价竞拍上限,恢复价高者得的城市有17个。从具体名单来看,包括成都、合肥、济南、重庆、厦门、长沙、南京、福州、武汉、苏州、青岛、无锡、天津、长春、杭州、沈阳、郑州。其中,郑州于11月8日挂牌8宗住宅用地,但仍有一宗地设置熔断价格;宁波、广州目前仍按“限地价、摇号”方式出让;深圳、北京、上海维持地价、房价“双限”政策。


免责声明:“媒体人”网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或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