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商品房契税缴纳实行政府补贴办法的通告》。
《通告》称,内黄县全县范围内购买商品房且已取得全额不动产发票(不包含零税率发票和不征税发票)和合同,但尚未缴纳契税的房屋所有权人(自然人主体),凡在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2月29日办理契税申报,经县税务机关审核通过且符合补贴范围的,由县财政部门按照实际缴纳契税总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其中新购住房按20%的比例给予补贴;二手房和商业房产按15%的比例给予补贴。
契税补贴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每套商品房只能享受一次补贴。契税补贴由县财政部门直接发放至纳税人实名认证的银行卡号上。
凡在2023年11月17日之前缴纳商品房契税的纳税人,不享受本次补贴政策;在本通告发布后办理退税后重新缴纳的,也不享受本次补贴政策。
内黄县位于河南省北部,冀、鲁、豫三省交界处,地处黄河故道,因黄河而得名。县域面积1145平方公里。
此前的11月13日,安阳市辖下的滑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商品房契税缴纳政府补贴的通告》。滑县范围内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已取得全额不动产发票和购房合同,且在2023年11月13日至12月29日期间缴纳契税的房屋所有权人,凡在2023年11月13日至12月29日期间缴纳契税,按纳税额20%补贴。契税补贴采取“先缴后补”方式,以返还消费券方式发放至所有权人。